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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工作者」有別於「文字工作者」,前者注重文字的外觀表現、後者注重文字的內在意義,有關後者的生態圈(即作家、記者等),坊間已多有著述,而有關前者的論述近年亦漸多見,如陳濬人、徐巧詩:《香港北魏真書》(2018年,三聯出版)、郭斯恆:《霓虹黯色:香港街道視覺文化記錄》(2018年,三聯出版)、《字型城市︰香港造字匠》(2020年,三聯出版)。


字型工作者亦有別於書法家,並非以表現藝術或情感為首要目的,主要在商業機構謀生。按《字型城市:香港造字匠》的分類,包括貨車字(即貨車車身上的字體,如「人人搬屋」)、馬路字(即路面上的特大字體)、花牌字、霓虹燈字、電視標題字、膠片招牌字、牆身廣告字等。


字型工作者的製成品舉目皆是,曝光率極高,卻是甚難統計之一門,原因是種種「職業」已消融於不同「行業」,例如媒體、廣告業等,偏偏字型本身並非該行業的主要構成,在論述該行業時未必會大書特書,故此需要上述專門著作,將種種字型工作者集成一類,才不致失落於歷史脈絡。


編排志書也有類似的考慮,例如「非資訊科技業」的資訊科技部門(主責為支援企業的電腦及網絡運作),從事人員雖然極多,可是在各行各業記述其資訊科技部門的話,將流於零碎,未能達到「全面反映」的功能;若然將有關職業歸納在「資訊科技業」(主責為維護及開發軟件、解決方案),完整是完整了,但兩者行業生態相差較遠,需注意主題欠缺清晰的問題。


早幾年有商會將坊間俗稱的「豬肉佬」正名為「肉類分割技術員」,此舉不單達到美名、升格,亦是將之化成一個「門類」(若單獨稱為劏豬、劏雞、劏魚的話,便不成一類)。同樣郭斯恆先生將貨車字、馬路字等的製作合稱為「造字匠」,除了比「字型工作者」這種稱呼來得文雅,也是讓有關從業員自成一個門類,有助於名留於史。

 

 

 

作者:林嘉沅(助理編輯)
上載日期: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