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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表示,為減省行人過路時間,宣布容許對角通行的十字路口,並選定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作為全港首個對角行人過路處試點,並於今年1月31日開放使用,稍後於年中亦會在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推行對角行人過路處。這種對角行人過路處,猶如無數經典日劇場面、東京著名地標──澀谷站前的十字路口。有沒有想過,現時的過路處、斑馬線和交通燈等道路交通守則,是什麼時候發明的?香港第一組自動交通燈系統又在何處啟用? 

澀谷站前的十字路口是東京著名地標。(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澀谷站前的十字路口是東京著名地標。(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古羅馬時期,為確保道路安全,人們在路上砌起一塊塊凸起的石頭,稱為「跳石」,如果行人想走到對面的路,可以在凸起的石頭上行走,而石頭與石頭之間的距離,剛好是馬車兩輪的距離,能讓馬車經過,這就是斑馬線的前身。世界各地城市發展下,慢慢演變出現時的「斑馬線」。 

隨着汽車的出現及人口急增,跳石的設計已無法避免交通意外發生。1868年,英國鐵路工程師黎德(John Peake Knight)將火車鐵路的訊號標誌安裝在馬路上作試驗,在英國國會大廈西敏宮(Palace of Westminster)外的路口立起一條柱,柱上安裝了紅綠色煤氣燈及活動木臂,由警察操作,當馬車司機見到紅燈亮着的木臂上升,便需停車,成為了世界上首座的交通燈。可是,在手動交通燈啟用後約兩個月,因為漏煤氣而發生爆炸,令操作的警察受傷,需要停用。等到40年後才於美國出現首座電動交通燈,自動交通燈則要等到1922年才面世。 

在倫敦西敏宮牆上掛有一個綠色牌匾,紀念發明世上第一支交通燈的鐵路工程師黎德。(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在倫敦西敏宮牆上掛有一個綠色牌匾,紀念發明世上第一支交通燈的鐵路工程師黎德。(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在香港,地面行人過路處分有斑馬線及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斑馬線髹有黑白間條紋,兩旁有路釘作為界線及「之」字形白綫,並設有黃色指路燈,行人可優先使用斑馬線橫過馬路。而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俗稱「綠色人像」過路處)設有行人過路燈,有路釘作為界線並髹上黃色條紋。 

斑馬線髹有黑白間條紋。(圖片來源:運輸署)
斑馬線髹有黑白間條紋。(圖片來源:運輸署) 
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髹上黃色條紋。(圖片來源:運輸署)
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髹上黃色條紋。(圖片來源:運輸署) 

而行人過路交通燈則分有「紅色人像」及「綠色人像」,當「紅色人像」燈號亮着時,代表不可橫過或開始橫過馬路;「綠色人像」燈號亮定時,如情況安全,便可橫過馬路;當「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則不可開始橫過馬路。 

《香港志‧總述 大事記》記載,1958年1月5日,香港第一組自動交通燈系統啟用,該自動交通燈系統位於中區亞畢諾道、堅道、上亞厘畢道及忌連拿利道(今己連拿利道)交界,取代之前的手動信號燈。另在1960年11月11日,港府頒布《196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規定警車、消防車、救傷車不受交通燈管制。  

 

 

 

(主圖片來源:運輸署) 

上載日期: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