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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8日,廣東省東莞、中山、江門、佛山,四市首先試辦個人赴港旅遊的「個人遊」,旅客可來港一次或兩次,每次可逗留不多於七天,同年9擴大到廣州、深圳、珠海、北京和上海。

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彭耀佳:「其實在03年沙士完結之後,香港的經濟都受到重傷,當時國家幫助香港提出「個人遊」這個計劃。」個人遊令到內地訪港旅客增加,到2004年1月底,已經有一百萬個「個人遊」旅客,廣東省在5月,全面展開「個人遊」。

到了2007年7月,「個人遊」擴展至全國49個城市。2017年,內地到港旅客4,400多萬人次,其中「個人遊」佔五成七。截至該年底,累積「個人遊」旅客,超過2億3800萬人次,他們來到香港,幫助香港經濟,包括酒店、餐飲,還有一些購物、零售等等,這些行業在香港聘用數十萬人。